律师介绍

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豪律师团队秉承着“快速、专业、有效”的理念,专注于刑事辩护、民商事纠纷、婚姻家事,凭借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、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,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和高度评价。...详细>>

在线咨询

亲办案例

网络销售电子烟弹涉嫌非法经营罪,辩护后一缓

代理方:被害人 
结果:缓刑 
我的价值:本团队律师在介入案件之后,在侦查阶段,成功将刘某取保候审;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院阶段),通过有效提供法律意见(对于认定金额证据不足、事实不清部分一一指出),成功将涉案金额进行减少;审判阶段(法院阶段),在黄某、刘某涉案情节属于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五条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,最终黄某获得最低五年的有期徒刑,刘某获得缓行。

免责声明:本网可能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上一篇: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——罪轻辩护 下一篇:李某涉嫌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

http://www.chenghaolawyer.com 苏ICP备19068594号-1
联系地址: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
手机:159 9622 4164

解决办法 ×

扫一扫加律师